小朋友妳知道「道不拾遺」這個成語的由來嗎?
春秋時代,魯定公時,孔子曾在魯國做過幾任官。起初做了中都宰,(中都,是當時魯國的一個邑名,位在今日山東省汶上縣的西方;宰是一邑的長官,頗近於今日的縣長)後來升為大司寇(係掌理一國刑罰的官職)攝行魯國宰相的職務。孔子名丘,字仲尼,在當時是被認為最有學問、最有道德的一個人,他在職不過三個月,魯國的政治便有了極大的改良;民間的風氣,也有了極大的轉變;連市上售賣豬羊肉的販子,也自動的取消了討價還價的惡習,一律實行不二價;路上行人,都各自謹守秩序,毫不混亂。在路途上,倘使遺下了貴重的物品,毋須用嚴厲的法律制裁,老百姓也知道各自尊重自己的人格,自動地不肯拾取,不願背著他人,收為己有。因此四方的遊客,有遺失了什物的,都毋須驚動節官府,自然可以取回,得到物歸原駐。這種人家嚴守律的廉潔風氣,當時稱為「道不拾遺」。
很不錯的故事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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